对很多人来讲,下意识的会认为,申请专利就是要授权的,没有授权的专利申请案是没有价值的。尤其在中国,很多政策补贴是以获得专利授权为前提的。这就更造成很多申请人在跟专利代理机构的沟通当中,要求以授权为前提,并以此延伸出来什么申请前的查新,包授权,不授权便要退款之类的怪现象。
对于完整的专利策略来讲,申请中的专利,也就是尚未授权的专利,特别是在申请中尚未授权但是已经公开的专利申请,威力有时是很大。因为专利一旦授权,权利范围就是确定了,就是权利要求白纸黑字记载的权利范围,而且这个授权的范围在日后行使权利的过程中,只能被压缩解释,基本不可能扩大解释(基于禁止反悔原则)。在申请中专利案的权利要求往往范围比较大,竞争对手在检索到这些专利文件时,无法确定最后的专利保护范围,只能料敌从宽,很多时候就不来做这个类似的项目,也就是说这个在申请中的专利也能发挥保护作用。